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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把“可乐庙”原作者当成“大哥”,而“可乐庙系列贴”当作“嫂子”,转发者视为“单男”,这件事的经过如下: 大哥本着分享精神,把嫂子分享给大家。单男A发现了,就约了嫂子在“小草酒店”打炮。只要嫂子有想法,单男A就满足,从无间断。这一打就是11年。不知道是身体原因还是单男A结婚了抑或是没有时间了,单男A就决定休息一段时间。 大哥没意见,本来就是分享,来去自由。嫂子也没意见,反正不止一个单男。小草酒店同样没意见,精彩多的是,不差这一床。至此,将近一年单男A没有再约过嫂子。 此时单男B出现,想约嫂子。但是为了给单男A一个面子,私下写了信给单男A。过几天没有回应,单男B就约了嫂子在”小草酒店“打了一炮。 事情至此,本来皆大欢喜,无有波澜。但没过两天单男A就跳出来对单男B大呼“我在小草酒店操嫂子11年了,不准你在小草酒店操嫂子!” 各位看官,这11年,大哥和嫂子没收单男A一分钱。“小草酒店”没收过单男A一次房费,甚至还让单男A获得了名声(威望)会员积分(USD),变成了高级会员。可以说单男A占尽了大哥、嫂子和“小草酒店”的便宜。更何况,嫂子是大哥的,小草酒店是斑竹的也是各位聚聚的。单男A凭什么理直气壮禁止其他单男在“小草酒店”约嫂子?这不就是明目张胆的霸占嫂子? 在此奉劝一句这位单男A:不要仗着老会员的身份,行霸占之事。无论是大哥还是小草酒店,都是凭着分享精神造福各位聚聚。你没空分享也不要阻碍别人分享。分享精神都没有出来装什么大哥?爱分享才是真大哥!此貼由zyeminem重新編輯:2025-08-06 11:3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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